秘书处管理办法

发布者:张磊发布时间:2017-01-02浏览次数:462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思源教育基金会

秘书处管理办法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思源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是宁波职业技术思源教育基金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一、秘书处职责

1、拟定捐赠管理、资金使用等规章制度;

2、负责理事会的议题准备、会议组织及决议落实工作,及时向理事会成员报告决议执行情况,接受理事、监事的质询和监督;

3、策划筹款项目,组织和开展筹款活动,跟踪捐资到位情况,协调落实协议应履行的义务;

4、建立完整的捐赠档案,适时向捐赠人提供协议执行情况;

5、 按照基金会宗旨和捐赠者的意愿,搞好资助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6、策划组织有关基金的捐赠、授聘仪式活动;

7、基金会与捐资人的联系及接待工作;

8、本着“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组织基金会的资金运作;

9、按照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要求作好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10、接受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11、按照宁波市民政局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年检、年审;

12、遵照民政部颁布的《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及时准地公布本基金会各种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3、基金会网页的管理及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14、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日常工作管理办法

1、秘书处成员要严于律己,遵守基金会的各项管理制度,互助共勉,树立秘书处良好的形象和声誉。

2、秘书处成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秘书处的名义有越权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批评、警告、直至辞退。

3、秘书处成员对需要保密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防止泄密、失密,不经秘书长同意,禁止私自泄漏企业资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对各自所用的电脑等贵重物品要加强管理,谨防丢失。基金会的文书档案管理由秘书处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

4、秘书处成员要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班,遇有特殊情况由有关部门领导协调。无故迟到早退又屡教不改的,将在基金会理事会会上通报批评。

5、秘书处成员工作要严谨、有序、高效,严禁办公时间出现吃东西、看影视剧、玩游戏、聊天等不良现象,对违规者提出当面警告。个人要仪表整洁端庄,言行得体大方,待人接物热情诚恳;注重团结协作。

6、秘书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秘书长报告。秘书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由秘书长及时报告理事长。

7、秘书处负责对基金会公布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并承办信息公布工作;定期管理公布的信息;同时对已公布的信息做好妥善保管工作。对于公共媒体上出现的对本基金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消息,秘书处应当公布说明或者澄清。秘书处享有信息公布的最终决定权,并对信息管理负责。

7、秘书处成员如察觉自己无法胜任秘书处工作,可以向秘书长提出辞职,并上交辞职报告,秘书长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当工作移交完整后方可离开秘书处。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思源教育基金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