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思源教育基金会
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思源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档案管理,增强基金会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结合基金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档案归档范围。基金会年度计划、总结、统计报表、财务档案表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或文书资料(包括电子文书)及相关影像资料。
第二条 基金会的档案管理
(一)基金会的文书档案管理由秘书处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
(二)基金会的财务档案由宁职院财务处管理。
第三条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一)按照档案归档范围,各办理人、承办人应及时送交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统一管理;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将基金会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归档和整理;
(三)按照民政部的有关要求,设置档案目录及其他检索工具,并保证档案装具统一,符合国家标准;
(四)凡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放置办公室档案专柜;
(五)基金会应确保档案装具及保存档案设施的充足、档案库房面积的充足。
第四条 档案的借阅
(一)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借阅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二)因工作需要,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需先提出档案借阅申请,经秘书长同意后,方可借阅档案;
(三)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第五条 本制度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思源教育基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六条 本制度自基金会理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思源教育基金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